《江苏省推进钙钛矿光伏电池试点应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近日印发,提出坚持创新引领、场景驱动、试点先行、稳步推进的原则,以多场景验证为路径,推动“钙钛矿光伏+”多元场景试点应用。到2030年,建成一批技术先进、效益显著的钙钛矿光伏试点应用项目,全国领先的钙钛矿光伏创新与应用试点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。
作为新一代光伏技术的代表,钙钛矿光伏电池具有光电转换效率上限高、制备能耗低、易于柔性化集成等突出优势,被视为光伏技术变革的重要方向。《方案》明确,江苏将充分发挥光伏产业体系完备、技术创新领先、应用场景丰富等综合优势,加快推进钙钛矿光伏技术工程化应用,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。
《方案》圈定五大重点应用场景。在交通设施领域,支持公路沿线源网荷储充一体化项目试点应用钙钛矿光伏电池,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大光伏一体化车身研发;在建筑领域,支持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,探索应用光伏瓦、光伏幕墙等新产品;在矿区,结合矿山环境治理部署钙钛矿光伏组件,实现生态修复与绿色能源开发协同增效;在海上,依托江苏沿海滩涂及风场资源优势,支持龙头企业开展高盐雾、高湿热环境下的可靠性实证试验,探索“风光同场”应用。此外,零碳园区、农(渔)光互补、可穿戴电子、低空飞行器机载光伏等领域也被纳入试点范围。
为推动试点落地,《方案》打出政策“组合拳”。建立省级试点项目储备库,强化用地、用能、用海、金融等要素保障;依托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设立产业专项子基金,重点支持量产扩产、试点项目建设及初创企业培育;对成效突出的试点项目,在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等方面予以重点考虑,鼓励国有企业率先应用。
在市场消纳方面,《方案》明确,电网企业应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“应并尽并”,优先保障10MW及以下试点项目的电量消纳;试点项目可参与绿电、绿证及碳排放权交易,充分释放钙钛矿产品的绿色环境价值;支持采用源网荷储一体化、绿电直连等新型运营模式,提升本地消纳能力。
在标准认证方面,江苏将筹建省太阳能光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,鼓励认证机构基于IEC 61215等国际标准开展产品质量认证,引导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和碳标识认证,助力产品绿色出海。